醉酒駕駛營運車怎么處罰
醉酒駕駛營運車處罰很嚴厲。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比如長沙縣交警大隊查處的出租車駕駛人彭某體內酒精含量為 44 毫克/100 毫升就被認定為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受到了相應處罰。
駕駛營運車責任重大不僅關乎自身安全更涉及乘客和貨物安全。為了自己和他人千萬別酒后駕駛營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