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計算時,哪些費用可以扣除?
車輛購置稅計算時,以下費用可以扣除:
1. 購置固定資產(chǎn)的增值稅:企業(yè)購置固定資產(chǎn)時繳納的能扣除。
2. 關稅:企業(yè)進口固定資產(chǎn)時繳納的可扣除。
3. 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的附加稅款:這部分能扣除。
4. 汽車購置稅:企業(yè)購置汽車時的能扣除。
5. 印花稅:企業(yè)購置固定資產(chǎn)時的能扣除。
6. 城市維護建設稅:購置固定資產(chǎn)時的該項稅費能扣除。
7. 教育費附加:相關費用能扣除。
8. 地方教育附加:這部分也能扣除。車輛購置稅的計算方法:
乘用車方面,汽缸容量為 1.0 升(含)以下稅率為 1%,1.5 升(含)以下為 3%,1.5 升至 2.0 升(含)為 5%,2.0 升至 2.5 升(含)為 9%,2.5 升至 3.0 升(含)為 12%,3.0 升至 4.0 升(含)為 25%,4.0 升以上為 40%,中輕型商用客車為 5%。
摩托車方面,汽缸容量 250 毫升以下(含)稅率為 3%,250 毫升以上為 10%。
國產(chǎn)私家車購置稅計算,先扣除增值稅得出不含稅價,公式為不含稅價=(全部價款+價外費用)÷(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再乘以 10%。
進口私家車購置稅為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再乘以 10%。車輛購置稅的計稅價格確定方式:
1. 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的應稅價值,為納稅人向銷售者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不含增值稅。
2. 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完稅價格為關稅和消費稅。
3. 納稅人生產(chǎn)自用的應稅車輛的應稅價值,按照納稅人生產(chǎn)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含增值稅。
4. 通過捐贈、獎勵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納稅人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購買應稅車輛時有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含增值稅。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和申報地點:
1. 納稅義務時間: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的日期,以納稅人取得的車輛相關證明上注明的時間為準。
2. 納稅地點:需要辦理車輛登記手續(xù)的納稅人,應當向車輛登記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特別提醒:車輛購置稅實行一車一申報制。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自用的,應當自購買之日起 60 日內(nèi)申報納稅;進口應稅車輛自用的,應當自進口之日起 60 日內(nèi)申報納稅;應稅車輛為自產(chǎn)、捐贈、獎勵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應當自取得之日起 60 日內(nèi)申報納稅。納稅人應在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前繳納車輛購置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