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最新標準的血液酒精含量界限是多少?
酒駕最新標準的血液酒精含量界限是這樣的。
飲酒駕駛的血液酒精含量界限為 0.20mg/mL,駕駛員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 0.80mg/mL 就屬于醉駕。檢驗線性范圍是 0.1mg/mL 至 3mg/mL。
新檢驗標準有不少變化,比如將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檢測方法分為氣相色譜法和電化學傳感器法,舊國標只規(guī)定了氣相色譜法作為實驗室檢測方法,沒規(guī)定現場檢測方法。還把血液中乙醇含量與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間的換算系數從 2100 調整為 2300,這更符合中國人的體質和代謝特點。
新國標將飲酒駕駛的上限從 50mg/100ml 降低到 20mg/100ml,只要駕駛員血液中乙醇含量>20mg/100ml,就屬于違法行為。
從人體血液中的酒精濃度變化看,正常人喝一杯 200ml 的啤酒后,酒精濃度能達到 20mg/100ml 的飲酒駕駛標準。要是喝了 3 兩低度白酒或 2 瓶啤酒,酒精濃度能達 80mg/100ml 的醉酒駕駛標準。
如果只喝一杯啤酒或飲一杯紅酒,至少要經過 6 個小時的代謝才能再開車。喝了 3 兩低度白酒以上,考慮個體和環(huán)境等差異,至少要 20 到 24 個小時才能開車。不過每個人體質不同,這數字僅供參考。
飲酒駕車面臨的處罰根據相關規(guī)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