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購車政策怎樣保障消費者權益?
2024 購車政策保障消費者權益主要通過以下方式:
首先是成都的相關政策,2022 年 8 月 6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期間報廢在成都市登記注冊的非營運性質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載客汽車,并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期間在成都市購置并上牌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符合條件的可按細則給予獎勵。申領人應淘汰報廢車輛與新能源汽車新車所有人為同一自然人或單位,淘汰報廢在成都市登記注冊的非營運的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載客汽車,報廢須在規(guī)定時間完成,車輛報廢注銷后,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購置新能源汽車新車并登記上牌,符合補貼條件的車主可在“蓉 e 行”公眾號申報登記。
其次是歷下區(qū)的政策,2024 年 8 月 31 日至 9 月 30 日期間,在歷下區(qū)內依法進行工商注冊、經營狀況良好、完成統(tǒng)計登記和稅務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yè)購車的個人消費者,最高可享受補貼 15000 元。
然后是山西省的政策,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的新能源車,并購置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車的,可獲得 2 萬元補貼;報廢燃油車并購買低排量燃油車的,可獲 1.5 萬元補貼。購買列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小排量燃油車,分別可獲 1.2 萬元和 1 萬元的補貼。商務、公安、工信等部門提供相關信息核查比對服務,高效開展審核工作。
最后是全國性的政策,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其中,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 1 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 7000 元。擬申請補貼資金的個人消費者,應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通過登錄相關網站或小程序,填報個人身份等信息,向三門峽市商務局提交補貼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