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決定從4月20日至7月30日的100天時間里,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集中整治道路行車秩序、嚴格查處嚴重交通違章專項行動。行動期間,機動車駕、乘人員頂風違章的,將受到公安交管部門的從重從嚴處罰。
主要的整治項目是:1.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或將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以及醉酒后駕車的,將被予以治安拘留,處吊扣駕駛證12個月,違章車輛將被滯留;2.飲酒后駕車的,一律吊扣駕駛證3個月,并處50元罰款;嚴重超速行駛的,一律吊扣駕駛證1個月,并處5元罰款。3.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未按規(guī)定系安全帶的,處50元罰款,并處吊扣駕駛證6個月。
另外,昨日召開的全省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電視電話會議指出,從5月10日開始,全省將開展整治駕、乘摩托車違章,高速公路行車違章和超速、越線超車違章為主要內容的專項行動,對頂風違章行為實行頂格處罰。通過整治,到今年年底,成都市城區(qū)駕、乘摩托車戴頭盔、不違章載人率要達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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