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集團意欲收購通用汽車公司子公司休斯電子公司34%權(quán)益的事件引發(fā)了幾起針對上述幾家公司的集體訴訟。這些訴訟案是在休斯電子周四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季度報告中披露的。
據(jù)報導(dǎo),新聞集團將通過收購?fù)ㄓ闷囀种兴钟械男菟闺娮庸煞菀约笆召彶糠至魍ü傻姆绞絹慝@得休斯電子的控股權(quán)。
根據(jù)該份報告,訴訟案的原告指控新聞集團收購休斯電子34%權(quán)益的舉動將給通用汽車公司帶來利益,但并不是所有通用汽車的H類股股東都能夠享受到這種利益,這違反了信托義務(wù)。
這些訴訟案是由通用汽車的H類股股東所提出的,這些股東持有的是休斯電子的跟蹤股。
通用汽車和休斯電子稱,這些訴訟案毫無價值,他們將會為自己進行積極的辯護。
如果新聞集團收購休斯電子獲得批準,休斯電子的股東將必須將手中的股票以每股14美元的價格轉(zhuǎn)換成現(xiàn)金或等價的股票。而新聞集團將最終決定現(xiàn)金和股票的分配比例。
在該項交易宣布后,休斯電子的股東抱怨說,這些條款使得通用汽車將從新聞集團那里得到額外的費用,導(dǎo)致通用汽車得到的價格為每股15美元,而休斯電子的股東卻只能得到每股14美元的收購價格,而且絕大多數(shù)用股票的形式支付。
[1]
|